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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快速检测不能替代常规食品检验是怎么回事?
1、相同地方是食品分析和食品检验在分析检验方法和分析检验对象、方法来源上有共同之处。
2、国家规定用快速检测方法对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查检测。***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查捡测,被抽查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四小时内申请复检。
3、新食品安全法只规定了食药监部门抽检时对确定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可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个人的检测,目前还不能作为法律依据,个人是需去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出的结果才受认可。
4、考虑到食用农产品不同于一般的加工食品,具有鲜活易腐,保质期短,不经过工业加工等特点,无法适用上述一般食品经营者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规定。
5、检测方法差异、标准化与验证。检测方法差异:不同的检测方法具有不同的原理和灵敏度,会导致结果差异。这是由于不同方法在检测目标、样品处理和分析技术等方面存在差异。
6、法律主观:《食品安全法》对于食品检验的规定如下所示: 第八十四条: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 第八十五条:食品检验由食品检验机构指定的检验人独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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